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大病保险起付线及报销比例:
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至5万元(含),报销比例60%;5—10万元(含),报销比例65%;10—20万元(含),报销比例75%;20万元以上至封顶线段,报销比例80%。
大病保险封顶线:
省内医疗机构大病保险封顶线为30万元,省外医疗机构大病保险封顶线为20万元。一个保险年度内,大病保险合规可报销费用中既含省内医疗机构医药费用,又含省外医疗机构医药费用的,执行省内医疗机构封顶线30万元。
注:若城乡居民已参加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照不得重复参保的原则,不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复参保的不能重复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