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参保办理咨询电话:
【田家庵区】:
田家庵区惠利大道与朝阳西路交岔口东南角田田区政务中心医保窗口
咨询电话:0554-2698191
【大通区】:
大通区民主北路易居东方城小区主干道北侧大通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
咨询电话:0554-2519022
【谢家集区】:
谢家集区十涧湖西路谢家集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
咨询电话:0554-2117998
【八公山区】:
八公山区丁山路1号,政府大门东侧政务大厅医保局窗口
咨询电话:0554-2383503
【寿县】:
寿春镇宾阳大道与芍陂路交叉口寿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
咨询电话:0554-4108006
【凤台县】:
凤台县医保中山南路凤凰H地块4号楼县政务中心医保窗口
咨询电话:0554-8682098、0554-8682096
【潘集区】:
潘集区齐云山路与珠江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
咨询电话:0554-4984313
【毛集区】:
毛集区康泰路68号毛集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
咨询电话:0554-5393688
【经开区】:
经开区振兴南路76号政务服务中心B座
咨询电话:0554-6801219
【高新区】:
高新区泰宁大道淝水大道交叉口三和镇人民政府一楼大厅社保所窗口
咨询电话:0554-6941240
●新生儿落地参保报销材料:
可以联网的地区联网结算,不可联网的,参保人员先行垫付,出院后90天内,将费用材料带回医保经办窗口办理报销手续。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住院发票原件、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医院盖章)
2.使用医用材料需产地证明(医院盖章)
3.住院病历复印件:入院记录、出院记录、长期和临时医嘱等医院盖章材料(医院盖章)
4.若病人住院信息与其真实不符,则需提供院方盖章的证明(证明其父母、病人信息)以及出生医学证复印件
5.监护人身份证和银行卡(折)复印件(需提供开户行名称)
6.社会保障卡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