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和费率浮动办法,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
(一)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
按照国家行业风险分类: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分别确定其行业基准费率标准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2%。
(二)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办法:
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地税、卫生、工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国家规定制定。
(三)用人单位的具体缴费率:
由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工伤保险管理(工伤抢救、申报等)、安全生产管理及职业性健康检查等情况提出意见,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注:经营范围属跨行业的用人单位,按其主业确定所适用的行业费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