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17 09:17: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淮南市内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淮南市职工医保待遇结算标准,淮南市职工医保待遇结算标准
内容简介
职工医保待遇结算标准▶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应自付一定数额的起付标准费用。首次起付标准为:基层卫生医疗服务机构、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分别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非首次起付标准:本结算年度内(自上年的12月1日至当年的11月
职工医保待遇结算标准
▶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应自付一定数额的起付标准费用。
首次起付标准为:基层卫生医疗服务机构、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分别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
非首次起付标准:本结算年度内(自上年的12月1日至当年的11月30日)第二、三次住院在原有基础上递减50元,自第四次起(含第四次),免收起付标准费用。
▶符合“三个目录”的医疗费用可以申请报销。
在职人员:在市内基层卫生医疗服务机构、一级、二级、三级医院住院治疗,报销比例分别为93%、91%、89%、87%。
退休人员:在市内基层卫生医疗服务机构、一级、二级、三级医院住院治疗,报销比例分别为95%、93%、91%、89%。
▶在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参保职工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所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合并计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4万元。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按《淮南市大额医疗费用救助管理办法》执行,最高报销限额为21万元。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站对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网友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kuyisokefu@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猜你喜欢 换一组
热门信息